蕉嶺縣文福傎鶴湖村龍?zhí)洞迕裥〗M位于龍?zhí)端畮斓纳搅郑?0年前已經實施“分林(承包)到戶”,每戶村民均已取得分得的“責任山”“自留山”,并辦理了的“山林證"。
按當前的落實林權的政策,應將新的“林權證”辦理到各戶村民名下。
我們向蕉嶺縣文福傎政府和蕉嶺縣林業(yè)局反映,提出盡快辦理新的林權證的要求,但多年來一直沒有正式的答復,也沒給每戶村民換發(fā)的新的林業(yè)證,只辦理了整個村民小組的林權證。
因此,提請市林業(yè)局領導過問,糾正蕉嶺縣文福傎政府和蕉嶺縣林業(yè)局的“懶政”行為,為村民換發(fā)新的分戶的“林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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