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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遠縣公安局行政不作為

民生168 2015-9-11 11:25:22      0 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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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平遠縣泗水鎮(zhèn)泗水村村民洪耀鋒,我報警平遠縣110無人搭理。
事由:
    我女兒洪華珍戶籍在平遠泗水鎮(zhèn)泗水村,因家庭原因我女人從2010年時候一在在平遠縣東石鎮(zhèn)我姨夫家讀幼兒園,2013年因夫妻感情破裂,一直在 鬧離婚,在2015年8月20李秀香來到東石鎮(zhèn)我姨夫家中謊稱要探視小孩,在探視小孩當中把我小孩洪華珍拐騙走,至今下落不明!2105年8月30日我與 李秀香聯(lián)系要她送回小孩,小孩9月1號要上學讀姨年級。李秀香以要自己護養(yǎng)小孩為由,不送回小孩。不交出小孩。我在2105年8月30日到上午到五華縣華 城鎮(zhèn),潭下鎮(zhèn)李秀香家尋找她本人和小孩,她都不在家。2015年8月30下午5點30分左右在華城派出所報警,華城派出所接警后,多次聯(lián)系李秀香。聯(lián)系不 上后,華城派出所答復(fù)是;案發(fā)地是平遠東石鎮(zhèn),因找平遠縣公安局處理。我飛速趕到平遠縣,在20點30左右趕到平遠公安局報警,我將事由跟平遠縣110指 揮中心反映,指揮中心只是簡單問一我的姓名和事由,始終不接警,只是告訴我到法院去找法院處理。2015年9月1日,我找到法院處理此事,法院答復(fù)是;案 件是拐騙案件,是由公安局來處理的,再叫我再到李秀香家和李秀香親戚家中尋找了一整天,但還是尋找不到李秀香本人和我小孩。在20點30回到平遠,我再向 平遠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警求助,110指揮中心以家庭矛盾為由,還不到訓斥我,不要110報警,現(xiàn)在小孩沒有失蹤,只是自己解決。至今未接警。
      請問平遠縣公安局你局是怎么認定小孩沒有被拐騙,李秀香她拐騙小孩她會告訴我她在拐賣我小孩嗎??你局不接警不調(diào)查就認定了是沒有拐賣小孩????那你局已經(jīng)認定了沒有拐騙,那你局不應(yīng)該給我一個不立案決定書給我,我報警也開始到終也沒有接到報警回執(z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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