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豐順縣砂田鎮(zhèn)的村民,從2011年下半學期開始鎮(zhèn)府將砂田中心小學改為砂田中心幼兒園,對外稱是一所公辦的中心幼兒園,幼兒保教費用為每學期
500元,這個費用作為農民還可以接受,每月幼兒伙食120元,幼兒伙食從來都不會因為學校按國家規(guī)定放假沒有產生伙食費用,將其費用退回家長或作為下月
的伙食費,而從這從這相學期即2015年下半學期開始,幼兒保教費用突然增加500元,即保教費為1000元,沒有任何說增加費用有哪些用途,請問這樣做
合理嗎?是不是教育局有這樣的文件下來,還是老師的工資國家沒辦法發(fā)放?要增加費用到百姓身上,由百姓承擔老師的工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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