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新帖

梅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梅州市梅雁中學初中階段學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mz168 2024-7-19 15:20:27      0 512
收藏

梅州市梅雁中學:

  你校關于調整初中階段學費收費標準的申請材料及梅州市教育局《關于審核梅州市梅雁中學初中階段學費標準的函》(梅市教函〔2024〕35 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4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22〕5號)《廣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發(fā)改規(guī)〔2023〕10號)等有關規(guī)定,我局會同市教育局依法履行了政府制定價格程序,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你校初中階段學費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24年秋季學期起,你校初中學費標準,從6340元/生?學期調整為7400元/生?學期(包含財政公用經費補助標準)。

  二、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2024年秋季學期起新招初一年級學生執(zhí)行調整后的學費標準,原在校學生仍執(zhí)行原學費標準,同一學校同一年級的學生不得實行不同的學費標準,學費不得跨學期收取。

  三、你校向學生收取學費時,須扣除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部分。

  四、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及其他事項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請按規(guī)定加強收費管理,杜絕教育亂收費,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梅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2日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


最新回復 (0)
你還未登錄!不能查看回復?。?點擊登錄
游客
1
登錄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