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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 (梅區(qū)勞人仲案字〔2023〕643-652號)

mz168 2023-9-27 20:24:00      0 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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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區(qū)金糧酒店:

  本委受理申請人唐美艷等10人與被申請人梅州市梅江區(qū)金糧酒店(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一案(梅區(qū)勞人仲案字〔2023〕643-652號),因無法聯(lián)系你單位,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副本、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和開庭通知書,申請人唐美艷等10人要求你方支付勞動報酬合計77709元。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3日內到本委領取上述仲裁文書,逾期視為送達。提出答辯書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0日內,本委定于2023年10月12日上午9時在梅州市梅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聯(lián)系電話:0753-2196732),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將作出缺席裁決,領取裁決書的時間為開庭后10日內,逾期未領取將在梅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告送達。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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