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政府工作人員拿著納稅人的錢本應為人民正確行駛手中權力,可是在地方政府腐敗勾結一起不實事求是找各種借口保護違建,保護犯罪人強拆強占土地,捏造事實編造各種借口還要依法冶國還要依法冶省還要依法市還要依法冶縣嗎?請梅州日報適時關注依法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為受害者伸冤,為民選福。
一、來信人李欽城的信件內(nèi)容主要反映梅州市國土資源局與五華縣國土資源局在行政處罰案件中的不以事實與理由,編造各種假材料保護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保護違建,不拆除違建,在國土部門的保護下李欽元家占了一塊又一塊,國土法在哪?李欽城家是受害者卻得不到國土法的保護,與五華法院案件處理是直接的利害關系;
二、來信人李欽城是受害者是本案件直接當事人。國土不護法,受害者不能護法,誰來護法?五華縣國土資源局與河東國土所未及時采取有效方式制止違建,只發(fā)12次表面制止條,根據(jù)《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遭受損害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一)對違法行為未依法制止的;(三)在制止以及查處違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關規(guī)定應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而未報告的;(五)應當依法申請強制執(zhí)行、提出行政處分建議或者移送有權機關追究黨紀、政紀或者刑事責任,而未依法申請強制執(zhí)行、提出行政處分建議、移送有權機關的;(六)其他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情形。而五華縣國土局與河東國土所做各種假材料保護至李欽元建成二層才移交法院,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又不實事求是,五華法院于2015年2月27日立案執(zhí)行,強制執(zhí)行為什么要得到被執(zhí)行人同意才能強制拆除?那還要強制拆除嗎?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五華法院說還沒執(zhí)行是因國土局的材料不齊,是等國土局葉朝陽的假材料: “1、保護建成二層現(xiàn)還借口執(zhí)行標的工程量相當大,魏鎮(zhèn)長說只要是李欽城的地哪怕欽元建成十層都拆,地形不復雜大東風車可開到違建前,梅州公安調查結論是李欽元用鉤機等工具平整掉豬圈、牛欄、糞缸,怎么會無法使用機械只能人工拆除? 2、強制費用不大,強制執(zhí)行費用五華縣國土資源局借口不同意先行墊付強制費用由受害人先行墊付還不行嗎?被執(zhí)行人李百云有車有商品房怎么會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chǎn)?有沒有到五華縣房管局查冊?有沒有到交警大隊查車牌?3、強制執(zhí)行標的(即違章新建房屋)不是被執(zhí)行人李欽元唯一住房,其原居住房屋有10間怎么說是屬危房有鑒定嗎?不實事求是在玉茶有建新房,水寨鎮(zhèn)府旁去年買商品房也屬危房嗎?4、地方政府一直借口李欽城與李欽元是胞兄關系而保護違法違建而不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鑒于本案在執(zhí)行過程中受到國土部門的假材料勾結在執(zhí)行期限內(nèi)無法解決,五華法院于2015年5月25日裁定終結本次執(zhí)行;
三、現(xiàn)又借口來信人李欽城的信件內(nèi)容投訴焦點是李欽元與李欽城之間的土地權屬爭議問題。其土地權屬爭議問題可引導來信人李欽城向當?shù)卣暾堈{處,從去年8月申請土地確權,到現(xiàn)在都沒確權,或遵循法律途徑解決,國土部門做假材料勾結法院不依法辦事,誰來護法,哪來法律途徑解決?
請問誰來依法秉公辦案?誰來護法?誰來執(zhí)法?
(李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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