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民政局計劃財務股原負責人陳建萍違規(guī)收受禮金、公款旅游、公款宴請等問題
2013年11月至2017年3月,陳建萍在任興寧市救助管理站站長期間,違規(guī)收受工程老板羅某所送的紅包禮金合計8000元;通過虛開發(fā)票的方式套取公款共計224560元,用于公款旅游、公款送禮、濫發(fā)津補貼、超標準公款宴請。陳建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2月,陳建萍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十二級職員,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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