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投訴舉報方式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立了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受理相關舉報投訴。
一、舉報受理范圍:校外培訓機構無辦學許可證違規(guī)辦學、未按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開展培訓、超標超前培訓、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培訓老師不具備相應教師資格等問題。
二、舉報反映方式:如發(fā)現(xiàn)校外培訓機構存在以上問題的,請向機構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舉報,舉報要求有具體線索材料。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實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三、舉報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梅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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