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與交通違法如影相隨,一個錯誤決定、一次心存僥幸的冒險違法,都可能導致一個凄慘的結(jié)局。闖紅燈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可是闖紅燈的現(xiàn)象仍時有發(fā)生,下面這宗交通事故中,就因為駕駛?cè)岁J紅燈釀成了悲劇……
簡要案情
2020年05月25日04時42分許,陳某華(男,45歲)駕駛粵M****0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贛D***7掛號牌重型普通半掛車,從興寧市寧新街道辦事處洋里村方向沿人民大道往興寧市城區(qū)方向行駛,行至興寧市人民大道歐尚超市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十字形交叉路口遇紅燈亮時,闖紅燈向左轉(zhuǎn)彎過程中與相對方向行駛由陳某(男53歲)駕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碰撞,致使電動自行車及人倒地,造成陳某受傷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確定如下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陳某華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重型普通半掛車上道路行駛,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闖紅燈,未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陳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應當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交警提醒
闖紅燈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紅燈面前等幾秒就可平安無事,望所有交通參與者牢記:“寧等三分,不搶一秒”。
(興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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