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警方破獲一起“欺詐騙?!钡湫桶讣?,作案人“巧借”工作便利,冒用他人身份投保,為自己成功騙保20余萬元。
案件回顧
今年4月27日,五華縣公安局接到市局移交的案件線索,某保險公司梅州分公司在例行檢查中發(fā)現(xiàn),2018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間,有11單保險單據(jù)的事實材料是偽造,懷疑有人編造保險事故騙保,保險公司立即向警方報案。
五華民警立即對該案件組織展開調(diào)查、取證,最終揪出了這名嫌疑人,正是保險公司員工何某雄及其父親何某苑,真是“日防夜防,家賊難防”??!
鎖定犯罪嫌疑人后,8月17日,五華民警將兩名犯罪嫌疑人抓拿歸案,目前案件正在持續(xù)審理中。
兩父子是如何騙到保險金的?
經(jīng)審訊,何某因?qū)ΡkU業(yè)務非常熟悉,為掩人耳目,作案時,何某雄都是通過微信商城選擇短期意外險進行投保,且大部分理賠項目在1萬元以下,理賠流程簡便、出險時間短,其中有幾起理賠還是由其本人受理的。因其具有醫(yī)學專業(yè)知識,所以編造的保險事故均為“骨折”出險。
具體流程
兩人是通過網(wǎng)絡黑產(chǎn)等途徑購買他人身份證及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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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投保某保險公司的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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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住院病歷及醫(yī)療費發(fā)票,虛構保險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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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wǎng)上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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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后將偽造的病例、身份證、銀行卡等虛假資料提交給該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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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保險金
一系列操作最終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在這段時間內(nèi),兩父子向該保險公司索賠20多次,合計詐騙保險金額20余萬元,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劃重點!劃重點!
騙保將受到刑事處罰!涉嫌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百九十八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近年來,保險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說到底,主要還是“利”字當頭!騙保行為不僅給保險公司帶來一定經(jīng)濟損失,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一旦入罪,將是一生污點,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梅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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