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非法經營的油品質量不穩(wěn)定、雜質多,長期使用不僅對汽車的發(fā)動機損害較大,也容易造成環(huán)境污染,更為重要的是,儲存設施簡陋存在著巨大安全隱患。
7月19日10時許,豐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豐良鎮(zhèn)成東村有人在非法售賣汽油,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查獲一輛改裝成“移動加油站”的銀色面包車,而現場未發(fā)現車主。
民警繼續(xù)對面包車所屬人進行追查,迫于壓力,8月2日,違法嫌疑人譚某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經查,譚某明經朋友介紹購得該輛銀色面包車和加油設備,并從汕頭加油站購買汽油,自7月9日起至19日向成豐良鎮(zhèn)東村村民非法銷售汽油約700升,獲利200余元。
經審訊,譚某明對其非法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改裝車輛、加油器等進行了封存扣押,對譚某明處以行政拘留5日行政處罰。
(豐順公安)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