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載26人的一輛普通客車,實際載客67人,超載41人。最近該客車司機李某被五華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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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五華縣的李某是五華縣某汽車運輸公司聘請的司機。2019年9月30日17時許,李某駕駛該客車載客67人(含跟車員1人)從五華縣安流鎮(zhèn)前往龍村鎮(zhèn),行駛至興華高速公路安流鎮(zhèn)入口處時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
經查,該普通客車核定載客人數(shù)為26人,車輛實際載客67人,超載41人。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違反國家交通管理運輸法規(guī),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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