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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惡勢力”保護傘,豐順這個鎮(zhèn)的副主任被判刑!

mz168 2019-11-27 19:17:22      0 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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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經我院提起公訴的徐某柳受賄案已由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徐某柳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財物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沒收所收贓款44480元。這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我院提起公訴的又一宗充當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經審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徐某柳在擔任豐順縣湯西鎮(zhèn)農業(yè)服務中心副主任期間,利用負責畜牧方面工作的職務之便,違規(gu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為生豬經銷商徐某谷(已判刑)、徐某德、陳某生、胡某迎等四人謀取利益,通過微信支付的方式分別收受他們所送的感謝費共計44480元,所收款項全部被用于其個人生活支出。徐某柳非法開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為徐某妹(徐某谷妻子,已判刑)惡勢力犯罪團伙壟斷豐順縣城區(qū)豬肉供應,擾亂縣城豬肉市場秩序提供了幫助,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充當了徐某妹惡勢力犯罪團伙的“保護傘”。

庭審中,被告人徐某柳對我院的指控無異議。鑒于徐某柳犯罪后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節(jié),且積極退清所有贓款,繳納了罰金,有悔罪表現(xiàn),豐順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豐順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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