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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華一男子不滿低保待遇被取消 砸村委會財物泄憤被拘留

mz168 2019-4-28 19:28:05      0 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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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低保待遇被取消后五華一男子廖某寫心生不滿砸毀村委會公共財物泄憤近日五華警方將嫌疑人廖某寫抓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案情簡介

4月24日12時10分左右,五華縣公安局橋江派出所接到轄區(qū)唐純村村干部報警稱,有一男子在村委會鬧事。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xiàn)場展開調(diào)查。經(jīng)查,鬧事男子廖某寫,今年52歲,正是該村村民,多年前被納入農(nóng)村低保。但在2017年低保評選中,廖某寫因不符合最新低保政策被取消了低保資格。廖某寫對這一決定極度不滿,期間多次找村委會要求恢復低保待遇,但因不符合政策沒有申請成功。

當天上午,廖某寫來到唐純村委會與村干部理論,要求恢復低保待遇無果后回家。中午12時許,廖某寫在家里喝了點酒后,認為自己恢復不了低保是因為村干部有意跟他過不去,于是拿著一個羊角錘再次來到村委會,見村委會大門關上,就拿起羊角錘先后砸壞村委會大門玻璃、征求意見箱、宣傳欄等物品泄憤。

目前,嫌疑人廖某寫因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已被行政拘留。


法律鏈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guī)定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五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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