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省委批準,省紀委監(jiān)委對東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濱海灣新區(qū)(東莞港)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黃少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經查,黃少峰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用公款購買贈送、發(fā)放禮品,違規(guī)配備使用公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在財務管理活動中,違反會計法律法規(gu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額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少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少峰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黃少峰簡歷
黃少峰,男,漢族,1973年3月出生,廣東東莞人,大學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3年7月任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助理檢察員
1997年12月起歷任東莞市委政策研究室科員、副科長
2001年2月任東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助理調研員
2005年6月任梅州市梅江區(qū)副區(qū)長
2005年12月任梅州興寧市副市長
2006年12月任梅州興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8年7月任梅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
2008年8月任東莞市茶山鎮(zhèn)委副書記、鎮(zhèn)長
2013年9月任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廣東省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副總指揮,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師圖木舒克市黨委常委、第三師副師長、東莞市援疆工作隊隊長(副廳級)
2017年7月任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東莞濱海灣新區(qū)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東莞港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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