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晚,興寧城區(qū)發(fā)生一起多車被碰撞的案件。接警后警方快速反應,在興城西沿江橫街路段將肇事司機陳某文抓獲。經(jīng)查,陳某文涉嫌酒后駕駛。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10月21日20時50分,興寧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接警:興城東苑路一輛停放在路邊的車輛被另一輛小車碰撞后逃跑。接報后,交警興城中隊民警迅速趕赴現(xiàn)場。經(jīng)追擊,興城中隊民警在興城西沿江橫街路段將肇事嫌疑人陳某文抓獲。
據(jù)初步調查,肇事嫌疑人陳某文(男,31歲,興田街道辦人)涉嫌酒后駕駛粵M821**號輕型貨車(皮卡車),由興寧市興城經(jīng)過李子園出發(fā),經(jīng)過東苑路時先后碰撞停放在路邊的粵MXK3**小車、粵SQ4J**小車、粵MPV6**小車后駕駛肇事車輛逃跑 。
當其駕駛肇事車輛進入南門壇路往興南大道方向行駛過程中,碰撞相對方向由肖某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后,又碰撞停放在路邊的6輛小車,陳某文駕駛肇事車輛繼續(xù)逃跑。
陳某文駕駛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中共造成9輛小車被撞,造成不同程度損壞,另有一輛二輪摩托車被撞,并造成摩托車駕駛人肖某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駕駛員酒后駕車,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時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開車、醉酒駕車引起的,請廣大駕駛者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興公宣)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