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2017年4月13日,我院依法對原興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政府黨組副書記何劍清以貪污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向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簡歷:
何劍清,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廣東興寧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曾任興寧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
2016年1月23日,涉嫌嚴重違紀,開除黨籍和公職。
1985年8月后,在興寧徑心鎮(zhèn)政府工作,歷任司法辦主任、黨政辦主任、黨委宣傳委員
(期間:1987年5月至1989年7月參加中山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自學考試畢業(yè));
1988年6月后,任共青團興寧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團委常委;
1990年12月后,任興寧市(縣)紀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5年12月后,任興寧市羅浮鎮(zhèn)政府主要負責人、鎮(zhèn)長;
1998年6月后,任興寧市羅浮鎮(zhèn)黨委書記;
2000年1月后,任中共興寧市委常委、羅浮鎮(zhèn)黨委書記;
2000年3月后,任中共興寧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期間:2000年6月至2002年6月在中國人民大學世界經(jīng)濟與政治專業(yè)研究生班學習);
2003年5月后,任中共興寧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宣教系統(tǒng)工委書記;
2006年10月后,任興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政府黨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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