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掃墓時放鞭炮
阿德(文中人物均用化名),家住五華縣龍村鎮(zhèn)的原本是一名兼職村護林員,其父母早已過世。
2016年2月的一天上午,已遷居到深圳市的哥哥阿尚回老家掃墓,期間阿德打電話給哥哥阿東,讓阿東轉(zhuǎn)告阿尚掃墓時不要燃放鞭炮。當天11時許,阿德巡山回到家后,得知阿尚不聽其勸阻在掃墓時燃放鞭炮,遂隨手從家中拿起一根竹棍前往墓地,當面責問哥哥阿尚,并持竹棍刺向阿尚致其右眼受傷。當手持的竹棍被奪走后,氣憤的阿德又從地上撿起一根竹枝毆打哥哥,后被他人勸阻,阿德遂逃離現(xiàn)場。后阿尚被送往醫(yī)院搶救,但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網(wǎng)絡圖片
對哥哥不滿的真正原因
原來,阿德迷信父母墓地的位置對其本人的運勢不利,所以一直以來對哥哥阿尚和阿東的掃墓行為心生不滿,甚至產(chǎn)生怨恨。
弟弟被判無期徒刑
經(jīng)鑒定,阿尚系被長條狀的鈍性物從右眼部刺入顱內(nèi)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2016年10月,阿德被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后廣東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現(xiàn)阿德在河源監(jiān)獄服刑。
2017年1月,阿尚的妻子阿英及其四個子女將阿德告上法庭,要求阿德賠償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013272.19元。
近日,五華縣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生命權糾紛案件。法院審理后認為,阿德與阿尚是同胞兄弟,本應和睦相處,共同祭拜已故父母,但阿德因一直迷信父母墓地的位置對其不利而對哥哥的掃墓行為心生怨恨,并以阿尚在掃墓中不聽其勸阻燃放鞭炮為由刺傷且毆打阿尚,致阿尚死亡。
掃墓產(chǎn)生矛盾后,阿德并未冷靜對待,而是采取極端方式處理,因此阿德的行為侵害了阿尚的生命權,應當對本次糾紛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綜上,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判決阿德賠償阿英及其四個子女968085.69元。
封建迷信思想要不得
在一些農(nóng)村地區(qū),算命、風水等封建糟粕依然有市場。
判案法官認為,本案是因迷信墓地風水而引發(fā)的惡性事件,其實墳墓存在的意義在于祭拜先人,在于追憶先人,然而許多人卻相信祖先墳墓的風水會影響后代子孫的運勢與發(fā)展,這是非常愚昧的落后思想。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