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領導,你們好。我村村民已于2016.6.24/2016.11.12網上舉報興寧市刁坊羅壩村村民陳蘭芳、劉思朋、劉振中等人的違法建設。當地政府回復:經了解,我鎮(zhèn)巡查人員發(fā)現羅壩村民陳蘭芳在羅壩村委湖光嶺挖柱湖建房,迅速進行制止和匯報,對其發(fā)出責令停止違法用地行為通知書。同時,鎮(zhèn)防“三搶”隊成員和羅壩村委干部亦對其進行制止并要求恢復原狀,現已停止施工。劉振中、劉思朋的住房已建成入住。 為何陳蘭芳家繼續(xù)建第二棟已有10多天了,還是不聞不問了,放任其胡做非為了,想蓋就蓋,難道政府就是這樣為民辦事的嗎?給錢,請客就什么都搞定了,如果因為某些老鼠屎而敗壞政府,是不是就不用處理,無法處理了啊,還是要我投訴到中央紀檢部門你們才會重視呢?真心的盼有所行動,而不是敷衍了事啊?。。。?!希望政府能及時拆除,還守法公民一個公道?。。。。‰S圖附上陳蘭芳家蓋房圖片,真的希望能有所行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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