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魏為增加收入,接受賭檔的雇請為賭檔放哨,豈料剛“上班”兩天,賭檔被一窩端,自己也因開設賭場罪被法院判拘役3個月又15日,并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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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至11月間,楊某伙同4人(均另案處理)租用位于五華縣某村的一農村房屋開設“三公”賭檔,吸引周圍村民前來參賭,自己從中抽水牟利。為減少被查處的幾率,前期已雇請1人在賭檔周圍的一些路口進行放哨。為確保“萬無一失”,楊某加強放哨力量,又找到小魏,以每天200元工資雇請其加入放哨隊伍,一旦有風吹草動便及時通知賭檔。小魏考慮到閑著也是閑著,便接受了楊某的雇請,豈料剛為賭檔放哨兩天,獲利400元,賭檔便被公安機關一窩端。
五華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小魏以營利為目的,伙同他人開設賭場,為賭檔放哨,究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鑒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且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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